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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推荐青岛校区“管控化学品线上采购平台”供应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2 09:51:22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信息化建设,提高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成效,校区决定启用“管控化学品线上采购平台”,同时开展管控化学品采购平台供应商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础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经营主体资格;

2)供应商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

3)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4)提供国家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特许经营许可条件

针对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特殊品类的物品的经营,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

1 特殊品类经营资质要求

供应品类

资质要求

特别说明

易制毒化学品

《山东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许可证》或与相关资质企业签订的运输合同。

依据许可证审批的允许经营的品类进行经营;

供应商必须为相关品牌的青岛地区总代理或者相关品牌在山东大学(青岛)授权销售单位。

易制爆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许可证》或与相关资质企业签订的运输合同。

依据许可证审批的允许经营的品类进行经营。

供应商必须为相关品牌的青岛地区总代理或者相关品牌在山东大学(青岛)授权销售单位。

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许可证》或与相关资质企业签订的运输合同。

依据许可证审批的允许经营的品类进行经营。

实验气体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许可证》或与相关资质企业签订的运输合同。

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气体依据许可证审批的允许经营的品类进行经营。

实验动物

《实验动物许可证》

依据许可证审批的允许经营的品类进行经营。

三、供应商申请

(一)申请材料

1.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三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3.加盖公章的商品授权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授权、品牌授权等);4.加盖公章的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5.易制毒备案证明复印件(经营易制毒化学试剂公司需提供);6.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二)申请流程

各相关使用单位可以推荐并通知优秀供应商。请有意愿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于20205301700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送到或快递寄至: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华岗苑西楼229房间,联系人:赵岩,电话:15153275006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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