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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校区教职工住房三批次选购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15-02-06 17:59:54    作者:青启文    来源:     点击:[]

2月6日中午12时,青岛校区教职工住房第三批次选购工作顺利结束。至此,三个批次教职工住房选购工作全部完成。青岛校区教职工住房选购工作历时两个月,共分三批次进行,累计确定选出住房1593套。

按照优先满足青岛校区教职工购房需求的原则,青岛校区教职工住房选购工作分三批次进行。2016年到青岛校区全职工作的山东大学事业编制教职工作为第一批次选房购房者;保障青岛校区顺利启动运行的管理服务团队后备人员作为第二批次选房购房者;符合青岛市人才政策的学校总部其他事业编制教职工作为第三批次选房购房者。

学校高度重视青岛校区教职工住房选购工作,青岛校区建设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教职工住房选购问题。青岛校区启动运行办公室多次召开相关学院、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借鉴其他高校新校区教职工住房选购的经验,形成住房选购实施办法(讨论稿)。学校第二届教代会主席团会议审议了住房选购实施办法,学校研究通过了住房选购实施办法。2014年12月5日学校召开青岛校区教职工住房通气会,通报住房开发建设情况、青岛市有关政策以及住房选购实施办法的有关情况。青岛校区启动运行办公室按照住房选购实施办法制定了每个批次工作方案。选购组织工作包括报名、资格审核、公示、摇号、选房、购房确认等环节,从细节着眼,环环相扣。人员资格和房源等信息全部通过办公信息网和启动运行办公室网站及时公开。摇号采用获得国家专利技术的系统进行,公证部门对整个摇号过程和摇号结果予以公证。选购工作全程在纪委监察处监督下进行,公开透明。政府公积金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现场办公,为教职工购房提供最大的便利和帮助。教职工普遍认为住房选购工作公正公平,信息公开全面及时,组织周密,秩序井然,为民务实。

青岛校区教职工住房是学校利用青岛校区建设的契机,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通过市场化机制,参照青岛市人才公寓和限价商品房的相关政策开发建设的定向商品房。住房选购工作的顺利进行为青岛校区顺利启动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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