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大学关于编制2017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要求,青岛校区启动运行办公室负责编报青岛校区启动运行、搬迁相关预算及预算编制说明。经与财务部协商,启动运行办公室组织青岛校区学院(科研机构)编报以下专项预算。(一)学院(科研机构)搬迁及家具、设备更新专项预算
预算项目:1.学院(科研机构)因搬迁到青岛校区产生的设备设施拆装运输费。2.学院(科研机构)教学、科研家具(不含办公)购置安装费。3.学院(科研机构)教学设备、设施更新购置安装费。
预算编制要求:1.原则上,学院现有设备设施及物资(家具除外)全部迁到青岛校区。学院需逐项(或一宗)列明现状,制作设备清单,并预算拆装运输费(基本运输费参考价格:4.2米×1.9米×1.9米厢式车,每车2300元)。搬迁拆装有特殊要求的,需列出清单单独说明。对于符合报废条件的,学院可列出清单说明理由,提出报废不搬迁的建议。学校将组成专家组论证。2.原则上,学院(科研机构)搬迁到青岛校区时,教学、科研家具不搬迁(特殊情况除外,需单独说明),新购家具(不含办公家具)需逐项列出清单并编制预算。3.学院(科研机构)迁到青岛校区,因设备报废、更新等原因,需要更新购置部分教学使用的设备、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求的,需逐项列出清单并预算购置安装费。学校将组成专家组论证。2016年9月30日在账的各类设备设施均应列入上述清单,9月30日以后入账的设备设施搬迁暂不列入本次预算。
(二)学院(科研机构)基本办公条件建设专项预算
预算项目:包括党政办公、教师办公等所需通用家具、设备以及办公环境(会议室)建设。
预算编制要求:学院(科研机构)基本办公条件由学校按统一标准建设。学院(科研机构)填报基本情况表,提出办公所需设备家具需求,并注明已有办公设备设施,启动运行办公室汇总,经专家组论证后报学校审批,学校将按统一标准购置配备。
(三)学院(科研机构)专业教学实验室建设及运行费专项预算
预算项目:1.学院(科研机构)已有专业教学实验室环境建设及运行费。2.学院(科研机构)新建本科生专业实验室以及用于研究生课程教学的专业实验室建设运行费。
预算编制要求:1.已有专业教学实验室预算内容主要包括实验环境建设、耗材购置及运行费。2.因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不含科研)需要,新建专业教学实验室的,学院需逐项(或一宗)列明现有设备并做新购设备设施预算。启动运行办公室汇总,经专家组论证后报学校审批。已经列入国家改善办学条件基金支持的除外。3.科研实验室设备新购及建设运行费由原经费渠道支持,不列入本次预算范围。
本次预算的相关材料在青岛校区启动运行办公室网站下载(见附件)。各单位在10月20日前,将编制的财务预算纸质版本送启动运行办公室(明德楼C504,联系电话:66716)。预算纸质版本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有委派会计或财务专管员的单位,还需委派会计或财务专管员签字。预算的电子版发到yxb512@sdu.edu.cn。
附件:青岛校区学院(科研机构)专项经费预算表.doc
青岛校区启动运行办公室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