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相关学院和科研机构将于今年暑期集中搬迁到青岛校区。按照2017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届时对迁往青岛校区全职工作人员,按照《关于安排好青岛校区教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的若干意见》发放交通、生活补贴。为便于教职工提前做好工作生活安排,现将教职工住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教师公寓安排。搬迁后近万名学生入住青岛校区,为满足学生入住需求,临时教师公寓(凤凰居9号楼)须大幅压缩、腾出房间用于学生住宿。临时教师公寓(凤凰居9号楼)按现有模式运行到本学期末,此后仅能预留少量房间,主要用于未购房、且在青岛校区有教学科研任务的教职工住宿。目前学校正在抓紧推进教师公寓建设,力争2018年8月投入使用。
二、关于教职工住宿安排。2017年7月31日后,学校不再为已购房教职工提供公寓住宿条件。学校将积极联系校区周边社会资源,按照市场化方式为教职工住宿提供帮助。
三、关于收房与装修要求。目前,仍有部分已购房教职工未进行收房、装修,请相关教职工抓住现在进行装修的最好季节,积极安排收房、装修,确保今年暑期具备入住条件。
请各相关单位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教职工,为下学期顺利到新校区工作与生活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