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校区住房选购实施办法和选购方案,申购人在同序列内的选房顺序通过摇号产生。经研究,决定举行前三批次补充报名及第四批次选房公开摇号仪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摇号仪式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7月9日(周四)
下午15:00-15:30,前三批次补报人员
下午15:30-16:00,第四批次人员
地点:中心校区邵馆报告厅
二、邀请参加仪式人员
1.校总部相关单位负责人,威海校区后勤管理处负责人,齐鲁医院、第二医院工会负责人。
2.欢迎资格审核合格的前三批次补充报名及第四批次选房教职工自愿参加,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仪式现场,见证摇号过程。
请与会人员按照时间安排准时参加。
三、摇号方式
摇号采用电脑随机抽取的方式,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加并现场监督,公证部门对整个摇号过程和摇号结果予以公证。
四、结果公布
摇号仪式结束后,摇号结果随后在办公信息网和青岛校区启动运行办公室网站(http://www.qdxqyxb.sdu.edu.cn/)公布。
五、有关说明
1.定于2015年7月11日(周六)、12日(周日)在中心校区邵逸夫科学馆报告厅进行前三批次补报和第四批次人员选房工作,具体安排见选房通知。
2.青岛校区住房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A2区27号楼除外),选房人须于选房的同时向开发单位缴清住房款、车位款、储藏室款、契税、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不能缴清的,须支付不低于住房款30%的首付款,剩余部分于选房3日内缴清或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逾期未缴纳或未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视为放弃选房。请选房人员做好准备。
附件:青岛校区教职工住房选购摇号规则.doc
青岛校区启动运行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