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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校区教职工住房缴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7 11:35:13    作者:青岛校区启动运行办公室    来源:     点击:[]

按照工作安排,青岛校区住房选购工作已进入购房阶段,为了更好地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经学校与青岛蓝色硅谷管委会协商,明确青岛校区教职工住房是参考青岛市人才公寓政策的限价商品房,只能销售给山东大学确定的销售对象。根据青岛市人才公寓政策,为了确保教职工利益,开发单位办好住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四证后,蓝色硅谷管委会依据山东大学确定的购房人员名单方可协调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避免开发单位“五证”齐全后,擅自向其他人群销售的情形发生。

目前,开发单位已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四证办理。开发单位按照与学校所签委托开发协议约定的预付款金额,收取选房履约保证金,以确定购房人员名单,报送蓝色硅谷管委会,由政府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届时,签订《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所收履约保证金等额转为购房款,并缴清剩余房款、储藏室款、车位款及公共部位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其中房款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贷款方式支付,贷款由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审批)。

选房履约保证金额度为房屋价款(不含储藏室、车位)的30%,款项交入学校与开发单位共管账户。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缴款时间

(一)第一批次选房缴款时间

1月28日(周三)8:00-17:00,第一、二、三序列选房人员

1月29日(周四)8:00-17:00,第四、五序列选房人员

(二)第二批次选房缴款时间

1月30日(周五)8:00-17:00

(三)第三批次选房与缴款同步进行,具体时间见选房通知。

二、缴款地点

邵馆二楼203室(1-20#楼)、205室(21-35#楼)。

三、缴款金额

选定房源房价款的30%(四舍五入到元,具体金额见附件),不含储藏室款和车位款。

四、缴款方式

(一)刷卡:银行卡POS机现场刷卡(限免费刷卡1笔,超出按80元/笔收取手续费)。

(二)转账:提前以网银支付或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学校与开发单位共管账户,缴款现场将银行出具的回执单交给开发单位。

1-20号楼共管账户为:

户 名:青岛青信置业有限公司

账 号:802110200699086

开户行:青岛银行香港中路第一支行

电 话:155-8987-3796

21-35号楼共管账户为:

户 名:青岛温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3710198471005100662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延安三路支行

电 话:158-0639-2383

(三)现金:因金融押运原因,现金缴款截止时间15:30。

五、需提供的资料

(一)《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教职工住房选房确认单》原件;

(二)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本人无法到场,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1份);

(三)转入共管账户的持银行盖章的回执单。

六、其它说明

(一)按照选房确认单约定,申购人在学校下发缴款通知后,须于5日内按通知要求缴清选房履约保证金;若申购人未按要求缴清选房履约保证金,则选房确认单作废,所选房源的相关权益失效,开发单位有权对该房源另行处置,且申购人不得再参加选房。

(二)付款后,开发单位出具收款收据,并签订缴款《协议书》。购房人要妥善保管收款收据和《协议书》,以便签订售房合同时使用。

(三)教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到场缴清选房履约保证金的,须于缴款截止时间前足额转入共管账户,一周内持银行回执单与开发单位签订缴款《协议书》,换取收款收据。

咨询电话:

1-20号楼缴费咨询电话:155-8987-3796,(883)63510

21-35号楼缴费咨询电话:158-0639-2383,(883)63434

贷款、缴费咨询电话:(883)63447,63763

附件1:A1区1#-20#楼价格(履约保证金)信息表.pdf

附件2:A2区21#-35#楼价格(履约保证金)信息表.pdf

青岛校区住房选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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