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校区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为师生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落实“放管服”要求,学校将启用新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资产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将于7月2日正式上线试运行,资产管理、设备家具购置申请、建账、报修、处置以及公房内部配置、统计等业务都将在新系统内流转完成。请从青岛校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主页(http://www.qdxqyxb.sdu.edu.cn/)或青岛校区资产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zcgl.qdxq.sdu.edu.cn/)登录。也可通过学校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登录。
二、6月29日至7月1日为系统数据迁移时间,暂停相关业务办理。
三、原“设备购置管理系统”、“设备家具管理系统”、“公房公寓管理系统”于6月29日起停止运行,不再接受新的业务申请。已提交至原系统的业务在原系统中继续流转完毕。
四、7月2日至7月26日为设备采购和资产建账过渡期。过渡期内工作方式如下。
1.采购业务:已在原“设备购置管理系统”提交的采购业务,7月26日前,仍可登录原系统,将项目执行完毕。如竞价用户初选,打印申请表及竞价结果表,签订合同或进口协议等。已在老系统中执行完毕但建帐、报销日期在7月27日以后的设备,请尽快登录老系统下载相关报销凭证并做备份;7月27日以后无法登录老系统下载相关报销凭证,老系统中未完成采购的教工需在新“资产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重新办理设备采购申请。
2.建账业务:7月26日前,教工仍可持原“设备家具管理系统”仪器设备(家具)验收单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业务;“设备家具管理系统”中已登记但未审核的设备家具,请资产管理员尽快携建账材料到华岗苑西楼229办公室(每周一、三、五上午,在师生服务大厅22号窗口集中受理)办理建账手续。已在原系统中办理建账手续尚未报账的设备家具,请尽快至财务办理;自7月27日起财务不再接收原“山东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单”,届时此种情况只能在新“资产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做退库操作后重新办理资产建账。
五、新系统中设备家具建账标准:设备仍为单价≥1000元;家具调整为单价≥500元或批量价值≥3万元。低于以上标准的设备家具不需建账。
六、其他事项
1.新资产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上线使用是关系学校资产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将本通知传达到全体教职工。
2.系统试运行初期,可能存在个别问题需要完善优化。欢迎各位老师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3.新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到相关问题,可咨询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或致电青岛校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话:0532-58630716,15275320540。邮箱:qdxqyxb@sdu.edu.cn。
青岛校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