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实验室等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见附件一)的要求,请各单位开展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认真填写《山东大学(青岛)实验室安全排查统计表》(见附件二)。
学校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负责人要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见附件三),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制,明确每个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自查相关材料请于2019年1月7日下午5:00前发送至zhyan607@sdu.edu.cn。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58)630057联系。
实验室安全涉及学校安全稳定。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站位,严格执行国家、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的规章制度,坚决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立即整改安全隐患。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校区全体师生医务员工,要同心协力,确保实验室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校区安全稳定。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