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青岛)实验室管理10项不准
1.不准未经安全培训、安全教育的师生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2.不准私拉电线,私改电源,使用超负荷电器。
3.不准私自改造实验室电路、水路、通风、隔断。
4.不准无人看守条件下运行高温高压等高风险设备。
5.不准出借管控危险化学品。
6.不准将危险化学品带离实验室。
7.不准违规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
8.不准无关人员参观、参与涉密实验。
9.不准在实验室内开展与实验无关活动,占用实验室。
10.不准占用消防通道,挪用消防器材。
山东大学(青岛)离开实验室8项检查
1.检查所用试剂、耗材是否放回原处。
2.检查危险化学品是否放回原处,药品橱柜是否上锁。
3.检查设备仪器是否停止运行,是否放回原位。
4.检查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是否按规定收集处置。
5.检查水源、电源、气体等总开关是否关闭,检查是否有漏水漏电。
6.检查实验室是否有其他异常,监控系统、安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7.检查实验室安全记录本是否已经登记。
8.检查门窗、通风橱是否关闭。
山东大学(青岛)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6项严禁
1.严禁将有毒有害废弃物混入一般废弃物中处理。
2.严禁将有毒有害废液倒入下水道。
3.严禁将实验动物使用后混入一般废弃物中处理。
4.严禁将放射性废弃物混入一般废弃物中处理。
5.严禁将不相容危险废弃物混贮。
6.严禁实验室危险废弃物靠近火源和高温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