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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青岛)实验室日常管理“10不准”“8检查”“6严禁”
发布时间:2019-03-29 14:53:36    作者:    来源:     点击:[]

山东大学(青岛)实验室管理10项不准

1.不准未经安全培训、安全教育的师生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2.不准私拉电线,私改电源,使用超负荷电器。

3.不准私自改造实验室电路、水路、通风、隔断。

4.不准无人看守条件下运行高温高压等高风险设备。

5.不准出借管控危险化学品。

6.不准将危险化学品带离实验室。

7.不准违规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

8.不准无关人员参观、参与涉密实验。

9.不准在实验室内开展与实验无关活动,占用实验室。

10.不准占用消防通道,挪用消防器材。


山东大学(青岛)离开实验室8项检查

1.检查所用试剂、耗材是否放回原处。

2.检查危险化学品是否放回原处,药品橱柜是否上锁。

3.检查设备仪器是否停止运行,是否放回原位。

4.检查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是否按规定收集处置。

5.检查水源、电源、气体等总开关是否关闭,检查是否有漏水漏电。

6.检查实验室是否有其他异常,监控系统、安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7.检查实验室安全记录本是否已经登记。

8.检查门窗、通风橱是否关闭。


山东大学(青岛)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6项严禁

1.严禁将有毒有害废弃物混入一般废弃物中处理。

2.严禁将有毒有害废液倒入下水道。

3.严禁将实验动物使用后混入一般废弃物中处理。

4.严禁将放射性废弃物混入一般废弃物中处理。

5.严禁将不相容危险废弃物混贮。

6.严禁实验室危险废弃物靠近火源和高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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