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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青岛)专家(博士后)公寓租住意向报名及选房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4 15:24:29    作者:    来源:     点击:[]

青岛校区专家(博士后)公寓是服务校区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保障,该住房资源优先满足校区未购买人才公寓的高端人才、事业编制人员及统招博士后住宿所需。产权属于学校,是周转住房,只租不售,实行契约化管理。

为统筹校区周转住房资源,科学合理地做好校区广大无房教职医务员工及统招博士后住宿安置工作。现对专家(博士后)公寓租住意向进行摸底调研,请有意于租住专家(博士后)公寓的事业编无房教职医务员工(含统招博士后)参与报名。校区将在摸底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报名及现有房源情况,依照《山东大学(青岛)专家公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序列进行集中选房。具体通知如下:

一、 报名人员范围及条件

报名人须为在青岛校区工作的在职事业编制教职医务员工(包括统招博士后),本人或夫妻双方(如已婚)均未购买校区教工住宅或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人才房、且未享受青岛市人才公寓优惠租赁政策,未租住过校区专家(博士后)公寓住房。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只能一方申请。

二、报名方法和时间

1.报名方法。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山东大学(青岛)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进入“山东大学(青岛)专家公寓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报名,网址:http://www.qdxqyxb.sdu.edu.cn/请务必按照人员类型对应的公寓选择。其中,无房教职医务员工可选专家公寓T1T3楼,统招博士后只能选择B5楼博士后公寓。

2.报名起止时间202211580011824:00

3.资格初审和复核。1)单位初审。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部门)人事秘书(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按照报名范围及条件要求,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网上初审。时间为202211580011924:002)复核。人事处根据初审情况,负责对报名人员的入校时间、身份信息、职务职称等数据信息进行网上复核。时间为2022115800111024:00

三、网上选房

意向报名注册完成后,校区将根据报名及现有房源情况进行统筹研判,及时组织开展选房工作。

1.复核确认。专家公寓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核确认。按照人员序列、工号确定选房顺序。

2.选房顺序。本次选房人员按以下序列顺序进行选房: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处级行政职务;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处级行政职务;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科级行政职务;4.统招博士后人员;5.其他人员。同序列人员按工号由小到大排序选房。如房源数少于复核通过人数,以房源数为限选完为止;如房源多于复核通过人数,剩余房源用于新进校人员后续住宿安置,后续安置人员须符合本次报名资格要求。

3.选房操作。经专家公寓服务中心复核确认后,系统会自动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选房;申请人接到短信通知后,尽快登陆“山东大学(青岛)专家公寓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进入“远程预约”选房主页,点击指定的楼栋“楼盘表”查看房源,绿色标识为“可选房屋”,灰色标识为“已用房屋”。申请人点击“绿色标识”按钮,进入该房屋详细信息;申请人确认房源后点击“确定选房”,即完成选房。选房完成后,申请人务必7个工作日内,前往专家公寓服务中心办理相关租住手续。

4.选房起止时间2022111490011201700,逾期则视为放弃选房资格。

5.联系方式。专家公寓服务中心地址:专家公寓T23单元202室。联系电话:0532-5863071158630712



 山东大学(青岛)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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