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校区前三批补选住房已完成公积金转移,具备办理为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条件。为方便教职工办理相关手续,青岛校区启动运行办公室再次协调开发商、即墨市公积金中心、贷款银行来校现场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5年8月8日(周六)8:30-17:30。
二、办理地点
中心校区邵逸夫科学馆二层。
三、有关说明
(一)尚未网签《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须持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选房《协议书》原件、缴款收据原件,先与开发商结清除贷款额度以外的各款项、签订《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再申请办理贷款。
(二)购房人办理贷款需夫妻双方现场面签,不能到场或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三)本次为开发商、即墨市公积金中心、贷款银行最后一次来校集中办理业务,购房人务必将购房有关事项全部办结,否则购房人需按开发商要求期限自行去即墨当地办理。
附件:贷款要求及资料.doc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