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学校对青岛校区第一批次购房人员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部分教职工来电、来信咨询青岛校区教职工住房选购相关问题。因部分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经研究,公开答复如下:
一、关于第一批次选购人员范围的问题
学校按照优先满足青岛校区启动运行所需的原则,确定第一批次选购人员的范围。具体范围是:整体搬迁学院(科研机构)人员;承担青岛校区公共课的教师;为保障青岛校区顺利启动运行需要提前进入校区工作的少量人员,岗位包括后勤保障(饮食管理、能源水电管理等)、中小学及幼儿教育(经学校研究决定,山东大学一附中承担青岛校区中小学管理工作,选派部分管理、业务骨干)、网络(一卡通)管理、教学组织管理和学生宿舍管理;青岛校区建设指挥部常驻青岛人员。
二、关于优惠政策的问题
按照《关于安排好青岛校区教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的若干意见》,2016年迁到青岛校区全职工作的事业编制教职工,不论在哪一批次选购住房,享受同样的优惠政策(包括车位)。
三、关于选房顺序摇号及选房时间问题
学校正在落实相关准备工作,初步计划本周摇号产生选房顺序并发放选房通知书。依据选房顺序陆续安排选房等事宜。具体时间请关注学校办公信息网和青岛校区启动运行办公室网站(http://www.qdxqyxb.sdu.edu.cn/)上的通知。
四、关于教职工个人信用贷款问题
经过学校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同意为我校购房教职工提供个人信用贷款。该贷款适用于支付青岛校区教职工住房的相关费用,贷款利率均执行央行基准利率下浮10%的标准。目前,金融机构正在落实细节问题,近期会发布申请条件和操作流程。
青岛校区启动运行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