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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5 14:14:4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科研机构:

    按照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教学、科研正常进行,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认识

各学院、科研机构要从校区安全稳定全局出发,细化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要切实加强本单位师生安全教育,认真组织新上岗人员、开放实验室研究生助教,进行实验室安全培训,健全实验室应急机制,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二、全面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

学校历来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制定了详细规章制度(相关文件见附件1)。请各学院、科研机构采用适当方式,组织师生学习、落实,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三、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

各学院、科研机构要结合开学准备工作,做好各类实验设备、设施安全检查,保证实验室环境及仪器设备运行良好,实验教学顺利进行。要重点检查实验室水、电、气、门窗、管路设施、压力容器等安全使用。要根据检查情况立即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突出、共性的实验室安全问题要及时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校区将统一组织实验室安全抽查。具体组织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加强重点物资管理

各学院、科研机构要对现存放射性材料、易制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剧毒化学品等特殊物资进行登记(登记样表见附件2)。39日前,将特殊物资登记表电子版本发至yxb512@sdu.edu.cn。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化学品管理程序,严格使用登记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请各学院、科研机构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传达落实本通知精神,将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校区安全稳定。

 附件1:山东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docx

 附件2:青岛校区特殊化学品登记表.xls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公共(创新)实验教学中心

                              20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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