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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重申搬迁安全工作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4 15:22: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

在前期搬迁工作中,学校制定了详细搬迁安全规定。各搬迁单位签订了搬迁安全承诺书,按照要求落实安全措施,扎实推进搬迁工作。当前,搬迁进入收尾阶段。学校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 坚决把安全责任落细落小落实,全力确保搬迁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各相关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狠抓搬迁安全工作。要采取适当方式,对搬迁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要提示师生注意搬迁安全细节,避让搬迁作业车辆,避让搬迁作业区域,及时关闭水电气开关。要认真排查搬迁安全隐患,危险区域要采用适当方式安全警示。

二、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搬迁财产安全

各搬迁单位要指定专人落实搬迁安全工作,加强搬迁过程管理。装车要做好物资登记,卸车要做好接收记录。防止搬迁物资丢失损坏。要加强与搬迁服务商对接,监督搬迁服务商按照施工规范进行作业,跟踪搬迁车辆运输情况,确保打包、运输、装卸等环节车辆、物资、人员安全。要认真对接物业公司,加强济南、青岛两地搬迁工作区域管理,严格出入登记制度,确保搬迁物资安全。

三、加强危险品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

搬迁物资装车前各搬迁单位要进行二次确认,保证有安全隐患的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化学品、放射性材料等坚决不上路运输。留在济南的各类化学品、实验材料,要严格遵守《青岛校区实验室危险物品回收、搬迁实施细则》,明确安全责任,详细登记妥善保管。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不得作为废品处理,不得交由搬迁公司处置。

四、加强楼宇内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要规范搬迁物品放置,严禁在楼道等公共场所存放搬迁物资。确保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禁止遮挡、挪动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标识等消防设施。不得在楼宇内使用明火,禁止焚烧废旧物品。确需使用电焊、气焊的,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各搬迁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学校通知要求传达到本单位全体师生,把搬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搬迁期间,各相关单位要保持信息畅通,搬迁安全信息及时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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