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培训会,组织实验室管理人员,集中学习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重点培训实验室废弃物分类处置规范、流程,明确工作要求。
会上,相关专业人士紧密结合青岛校区实际,讲解了实验室废弃物分类标准、处置规范和工作流程。按照国家和学校要求,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委托专业公司统一清运做无害化处理。各实验室要设置危废收集区,设置登记台帐。化学类危险废弃物要严格按照其化学性质分类收集,严禁将不相容的危废混合放置。生物类危险废弃物应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的专用包装物、容器内。具有感染性的生物废弃物必须经灭菌减毒处理后方可收集清运,并按国家规定要求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说明。具有剧毒、放射、麻醉和易制爆等特殊性质的危险废弃物,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特别处理,并单独收集清运。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工作安排做了介绍。日前,校区已与具有实验室废弃物处置专业资质的公司签订合同。公司已指派专人,到各实验室现场协助分类收集废弃物并组织清运。
各学院(科研机构)、公共(创新)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管理人员,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工作人员,共5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