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青岛校区党政联席会要求,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按期完成搬迁任务。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搬迁运输项目
各搬迁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快推进搬迁运输项目。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搬迁运输项目进度、计划和相关问题。校区各部门要主动与搬迁单位沟通协调,加快基本办学条件建设改造,为搬迁积极创造条件,确保按期完成搬迁任务。
二、认真做好搬迁物资清点验收
青岛校区搬迁运输项目第一阶段搬迁任务基本完成。各搬迁单位要指定专人,对物资设备进行清点和严格验收,落实搬迁物资完好程度及数量,制作搬迁物资设备清点表。搬迁负责人要审核签字,保证搬迁物资账实相符。
三、加快搬迁运输项目付款
各搬迁单位要按照搬迁运输合同约定,依据搬迁物资设备清点表,核实已完成搬迁工作量。按照合同约定和学校有关规定在12月中旬前完成付款。
具体付款程序:学院核实搬迁工作量(附搬迁物资设备清点表)—搬迁服务商开具发票—附合同复印件—到青岛校区财务处办理付款手续。
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积极推进搬迁工作。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请与青岛校区搬迁工作办公室、财务处联系。
青岛校区搬迁工作办公室
青岛校区财务处
2017年11月3日